2023年职称推荐评审办法修订说明

  李坤        2023-07-21        1195

根据我省有关通知精神,《bat365在线登录网站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办法(试行)》(院政发〔2023〕9号)已修订印发,为了便于各基层推评组和专业技术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把握《推荐评审办法》的相关内容和要求,现对主要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一、重点推荐条件的调整

1.申报(正高级实验师)重点推荐条件的调整

1)第1条款修改为:“主持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资助经费10万元以上);或主持完成国家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教学质量工程项目。”

2)第3条款修改为:“主持完成纵横向教科研项目,近三年内,自然科学类单个项目一次性到账250万元,或累计到账500万元,且项目研究已取得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横向项目还须提供成果转化协议、专利转让证明、转账证明等材料;社会科学类单个项目一次性到账150万元,或累计到账300万元,横向项目还须提供课题选题相关的研究基础、立项申请书、协议书、研究过程性材料、结题申请表、委托方出具的结题证明材料等。”

2.申报副教授(高级实验师)重点推荐条件的调整

1)4条款修改为“作为第一作者在学校认定的B级权威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2)第5条款修改为“主持完成纵横向教科研项目,近三年内,自然科学类单个项目一次性到账150万元,或累计到账300万元,横向项目还须提供成果转化协议、专利转让证明、转账证明等材料;社会科学类单个项目一次性到账100万元,或累计到账200万元,横向项目还须提供课题选题相关的研究基础、立项申请书、协议书、研究过程性材料、结题申请表、委托方出具的结题证明材料等。”

3)第6条款修改为:“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竞赛,获最高奖励层次(组织或发证单位为党委或政府部门)。”

3.申报讲师(实验师)重点推荐条件的调整

4条款修改为:“主持完成纵横向教科研项目,近三年内,自然科学类单个项目一次性到账30万元,或累计到账60万元,横向项目还须提供成果转化协议、专利转让证明、转账证明等材料;社会科学类单个项目一次性到账15万元,或累计到账30万元,横向项目还须提供课题选题相关的研究基础、立项申请书、协议书、研究过程性材料、结题申请表、委托方出具的结题证明材料等。”

二、辅导员、思政课教师评审条件调整

1.辅导员教师正高级评审条件与教学科研型教师正高级评审条件统一起来,思政课教师的正高级评审条件与教学为主型教师正高级评审条件统一起来。

2.辅导员、思政课教师教学量要求做出调整。

3.“在中央和地方主要媒体上发表的理论文章,在知名网络媒体或平台账号上发表的正能量、理论性文章或论文论著等网络作品,纳入思政课教师职称成果评价范围。”

三、明确著作、教材、书评、专利、SSCI的使用标准

1.关于著作、教材

“著作、教材不含论文集、习题集等,需在国家新闻出版署认定范围。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应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教材立项的文件。”

2.明确书评不能作为业绩条件

“论文发表的刊物不含增刊、特刊、专刊、周刊、非学术刊物、论文集等。论文不含书评、未被SCI、EI、SSCI和A&HCI收录的电子期刊论文。论文字数一般不少于3000字。”

3.对专利进行进一步规范

专利必须转化应用方予认可使用,应提供专利请求书、说明书、专利证书及转化应用证明材料,如转让协议、财务到账证明、应用情况说明等,来自转让的专利、国(境)外申请的专利不予认可

4.明确SSCI分区判断依据

SCI、SSCI期刊分区以发表当年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JCR期刊影响因子及分区为准

四、业绩成果使用要求

1.业绩成果取得时间为:“申报人员材料公开展示开始前1天。”

2.评聘空档期成果认定的要求:“在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的教科研成果,在满足评审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可在校内推荐环节作为业绩参考条件和重点推荐条件。”

五、学历、专业、学生工作经历、任职年限的要求

1.将申报人所取得学历、学位的专业应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的要求,修改为“除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的系列或专业外,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可允许按照本人长期从事专业申报职称。

2.青年教师学生工作经历,修改为:“截止当年年底不满40周岁的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至少1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或支教、扶贫、参加孔子学院及国际组织援外交流等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36岁以上及管理、教辅、科研单位、继续教育学院及没有学生管理任务的教学单位的教师从2024年开始执行。”

3.全日制研究生上学年限计算由“全日制研究生上学期间不计算为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任职年限”修改为“以全脱产方式攻读学位者,扣除全日制上学时间,以返校到岗时间计算任职年限;半脱产的,扣除1年的脱产学习时间后,以实际在岗时间计算任职年限;学习方式为不脱产的,扣除1年脱产学习时间。”

六、基层量化积分办法的修订

1.在综合积分方面,增加指标:“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

2.“论文限统计10篇,著作、教材、项目、奖励、专利、决策咨询研究报告、指导学生获奖、教学竞赛获奖等各限统计5项。”

七、转评人员只需要参加“答辩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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